西北轴承6月13日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收到523.45万元政府补助资金,该项资金将用于公司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及提高信息化水平。据了解,上述补助资金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因此,此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公司当期利润。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