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瓦轴集团309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9人,有3人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董事王路顺先生、丛红先生、张兴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到会,分别委托董事邵阳先生、孙娜娟女士、陈家军先生出席。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受王路顺董事长委托,会议由公司董事阮凯旭先生主持,公司两位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半年度报告 ;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未经审计);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2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2011年度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分红派息,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2-1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下午3:00,在瓦轴集团公司307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茂林主持,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下午3时,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2年半年度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2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未经审计);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以上事项。
  三、备查文件
  1、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2-1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资产核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1年度核销资产情况
  1、2011年度坏账准备核销的情况说明
  2011年度核销坏账准备是 9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影响当期损益金额:无
  2、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61.04万元的情况说明
  出售固定资产账面余额63.75万元,对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04万元。出售固定资产及减值准备主要情况见下表:
  对当期损益影响金额:-27,086.64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资产进行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以上资产减值准备核销。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以上事项。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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