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集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着力解决“总部机关化”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28

大连市国资委部署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以来,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高度重视,按照专项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站位,以具体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在解决“总部机关化”问题上,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了参考借鉴。


长期以来,瓦轴集团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上持续发力,但与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市场化改革要求相比,集团总部在落实“放管服”方面还有差距,仍然存在权利下放不充分、审批事项层级多及“重管控、轻服务”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瓦轴集团结合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运营质量提升和“双百行动”改革,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深化推进“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实施组织机构改革,总部职能定位更加清晰


2019年起,瓦轴集团实施“自适应”组织建设改革,重新划分业务职能、搭建组织架构,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矩阵式组织机构。


一是完善市场端职能。瓦轴集团构建了以十大事业部为核心的研发和销售平台,将产品研发职能并入市场营销统一管理,产品研发更具实用性,新产品设计更加快速可靠,产品品牌更具核心竞争力,形成集研发、销售及服务为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竞争能力。


二是增强集团化管控。瓦轴集团坚持以“可知、可控、可预测”为目标,建立以16个职能部门为核心的管控平台,突出监管及服务,为企业规范运营保驾护航,为市场营销平台和生产制造平台提供高效的服务保障。


三是优化制造端管理。瓦轴集团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为原则,重组和优化成品、保障、海外、零配件等单位,充分下放经营权,推行经营单位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推动生产制造工厂制向现代公司制的转变,实现制造中心向利润中心的转型升级。


二、推行简政放权,“放管服”得到有效落实


瓦轴集团以减少审批流程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服务意识,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深刻理解、把握“放管服”的内涵、作用和走向,通过系统性梳理业务流程,建立起职权下放、管理清晰、服务到位的高效运营体系。


一是加强用工总量控制。瓦轴集团将一般管理人员的使用权下放至经营单位,实现经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自我行权、自我负责,推动经营单位用工及人事效率提升。


二是增强结果考核实效。瓦轴集团总部实行结果考核,向经营单位下放技术改造投资实施权,分、子公司独立计划筹备年度计划项目,独立组织实施并对结果负责,保证技术改造高效推进,保证投资行为权责对等。


三是明晰监管责任。瓦轴集团总部推行事中事后监管,向经营单位下放生产组织调度权,将事业部统一管控转变为经营单位自主负责,推动经营单位合理配置制造资源,充分释放自身产能。


三、建章立制、精简流程,提高运营效率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通过建立集团总部规章制度管理组织保障体系,使公司各类管理制度得到持续性的梳理、修订和完善;落实了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对审批事项和审批额度提出明确界限;对审批备案和审批核准做出明确规定,实现制度规定有流程、流程运行有层级、层级审批有额度的“纵向协同”管理体系。


二是灵活管理创新机制。建立持续推动改善的管理创新机制,出台管理创新办法,建立管理创新委员会,着重解决企业八个重点领域的管理问题,形成人人推动管理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瓦轴集团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公司制度管理的流程化和信息化,实现了公务用车、公文制发、审批上报、会议管理等方面的系统集约化管理。


(信息来源:瓦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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