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聘任赵祥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济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赵祥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济师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赵祥功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所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而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赵祥功先生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赵祥功先生的聘任,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赵祥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济师。
独立董事:孙茂竹
宋晓刚
刘长华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