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销售假冒轴承被判有期徒刑2年 涉案金额达177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3-04-27
  日前,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销售大量假冒知名轴承,涉案金额达177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罚金50万。
 
  轴承是各类机械装备的重要零部件,有着“工业粮食”的称号,假冒轴承的危害性堪比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如用于汽车可能导致翻车,用于电梯可能导致停滞。日前,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销售大量假冒知名轴承,涉案金额达177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罚金50万元。

  2012年4月中旬,沪上几家知名轴承品牌公司陆续接到了一些客户的投诉,称购买的轴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些客户反映,他们所购买的轴承都是来自于嘉定区方德路200弄141号的上海莹川轴承有限公司,于是这几家知名轴承公司共同委托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对莹川公司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确实在销售假冒NSK、SKF、NTN等品牌的轴承产品,遂向警方报警,后公司实际经营者王某于2012年7月30日被警方抓获。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坦言自己于2007年11月成立了上海莹川轴承有限公司,并在嘉定机电五金城租赁了三间门面,其中两间作为门店,一间作为仓库。为贪图便宜,王某多次以比正品低30%-40%的价格从河北一轴承批发市场进货了大量假冒的轴承。经检察官审查,汪某公司的仓库里尚有25514只假冒NTN、KOYO、SKF、FAG、NSK、TIMKEN等知名品牌的轴承未售出,涉案总金额达177万元,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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