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3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何晓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由董事长高少兵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权82,632,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2.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2,632,330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何晓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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