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何晓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由董事长高少兵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权82,632,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5%。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2.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2,632,330股,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陈琬红律师、何晓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