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铁锁、两道门岗,如此严密的安保措施,疑犯是如何从容将赃物运出?
一次次嫌疑的排除,警方Z终锁定“内鬼”,一举挖出三人盗窃团伙。
而萌生罪恶念头则是源于主犯李某半年前的一次盗窃失手,那次秦某侥幸逃脱……
2011年6月27日早,对于鞍山某大型国有企业下属某厂卷取库房的保管员张瑞(化名)来说,无疑像做了一场噩梦。张瑞打开自己看管了20多年的库房后,呆住了。库房内46套从国外进口的生产用轴承不翼而飞。库房有锁,厂房大门还有一道锁,还有巡逻的警卫,实施盗窃还能不被人发现实在不易。厂房门锁和库房门锁均完好,从现场来看所有嫌疑的矛头都指向了张瑞。每套轴承大如普通菜板,价值1300元,46套总价值59800元。轴承被盗,严重影响了该厂的正常生产。案情重大,钢都公安分局巡防查控一大队立即立案侦查。
保管员有不在场证据
虽然张瑞免不了嫌疑,但其20多年勤勤恳恳工作,在车间里的口碑极好。Z重要的是,张瑞有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据。“我们传唤张瑞时,他并不紧张,我的感觉就是此案和他无关。”一大队警长郝鸣鹤有20多年的刑侦经验,出于谨慎,他还是对张瑞进行了详细调查。案发当晚,张瑞的一个朋友过生日,他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两点才回家,此后一直和家人在一起。张瑞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么是谁偷走了轴承?
窗台上的一个脚印
6月29日,郝鸣鹤一个人待在库房里,皱着眉头。经过现场勘察,库房内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这让郝鸣鹤很头疼。整个库房呈长方形,库房没有屋顶,库房墙高4米多,即便搭人梯,没有四五个人配合也翻不过库房围墙。如果有四五个人,那么库房内绝不会没有任何线索留下。“难道疑犯是一个人?一个人是怎么进入库房的?”郝鸣鹤的脑中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郝鸣鹤抬起头,发现在库房的正上方10米高有一个窗户,看到窗户,郝鸣鹤眼睛一亮。从厂房外的铁梯,郝鸣鹤上到了厂房二楼,扒着窗户一看,郝鸣鹤发现一个脚印。
还原作案过程
郝鸣鹤判断,这个脚印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郝鸣鹤钻进窗户。窗户虽距地面很高,但从窗户上可以蹦到厂房内的一个铁架子上,然后再蹦到一台大型设备上,而这个设备的高度仅比库房围墙高半米,不用费劲就可蹦到围墙上端,剩下就简单了。找到了疑犯作案的路径,那么轴承是如何运出去的?郝鸣鹤又做了个试验,一个轴承重约20公斤,从窗户吊下一根粗麻绳就可以将轴承弄出厂房外。
半年前有人夹带轴承出厂
下一步就是找犯罪嫌疑人了。由于窗台上的脚印不是很清晰,无法据此深入破案。郝鸣鹤判断,这些轴承很有可能已经被盗出该厂。6月29日下午,郝鸣鹤对该大型国有企业及该分厂所有厂门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但一直到晚6时许,没有任何可疑画面。与此同时,在该国有企业正门当警卫的赵茁(化名)刚刚与白班的同事进行了交接,同事的话还在他耳旁萦绕,“下午公安局的人来查案,说是有人偷轴承……”“轴承?”赵茁心里一惊。半年前,赵茁白班时发现厂内职工李某利用摩托车夹带厂内物品出厂,被警卫教育过。赵茁记得清楚,当时李某夹带的就是一个轴承。
疑犯浮出水面
赵茁立刻把这一情况向警方通报,经过核实,当年李某夹带出厂的轴承和此次被盗的轴承一模一样。郝鸣鹤对李某进行了暗中调查。今年3月29日,李某夹带轴承事发后,李某称,这个轴承是准备送到另一个分厂的,因为家里有急事,需要先回家一趟,然后再送回分厂,并没有任何盗窃的念头。当时李某单位也出具了证明,替李某说了情。出于保护职工,保卫部门对李某进行了教育,此事就此结束。可郝鸣鹤却不这么认为,他判断,李某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之一。
半年前夹带是为了试探
6月30日中午,郝鸣鹤将李某传唤到队里。李某看上去很镇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的逻辑越发混乱,神情开始紧张,这更坚定了郝鸣鹤的判断。Z终,李某无法拿出自己案发当晚不在场的证据,供述了他伙同该厂职工秦某、王某盗窃作案的犯罪实事。在交代半年前夹带轴承出厂时,李某承认他当时这么做只是为了试探门卫的安保情况。他发现白天夹带不易,只有利用下班晚高峰时才能浑水摸鱼。而半年前的这次侥幸过关也让李某萌生了更大的罪恶念头。
“空降”作案
今年4月中旬,李某找到在该厂房内工作的秦某,秦某称库房内有大量轴承。利用工作之便,秦某将该厂房的内外结构画成平面草图提供给李某,李某伙同该厂另一职工王某实施盗窃。案发当晚,李某和王某的作案过程就像郝鸣鹤还原的一样,他们从厂房窗户“空降”至库房内,再将轴承从窗户吊出。然后把盗来的轴承存放在王某的更衣柜内,准备再一个一个用摩托车运出厂外。李某还交代,案发当晚,他们只是盗出一部分,4月末,他们又盗出另外一批。之所以6月27日张瑞才发现轴承被盗,主要是因为他们先前作案后,把轴承的外包装重新摞好,从表面看不出被盗。直到6月27日生产需要轴承,进来取设备时,才被发现。随后三天内,警方将秦某和王某分别抓获,并在王某的更衣柜内收缴部分被盗轴承。
工资不菲作案各有“所需”
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该企业职工,均无前科,月工资都将近3000元,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么他们为何要铤而走险?李某起初不愿透露自己的作案动机,后来他承认,他在外面有个“相好”。由于工资都要上交给妻子,李某本身没有什么零花钱,为了在“相好”面前显得大方些,他萌生了罪恶的念头。至于秦某,很简单,他喜欢喝酒,没事就请朋友吃饭,时间长了,3000元的工资根本不够,所以当李某找到他时,他明知这是犯罪,可为了在朋友面前有面子,铤而走险。而王某自称“不怕钱多”,喜欢敛财,只要是来钱的道,他都干。(北方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