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交完投标报价后迅速撤离现场。我公司招标小组和招标监督小组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现场整理报价并汇总报批。确定中标结果后,电话告知各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中标单位或个人保证金转为设备销售履约保证金,设备拉运完并清理干净现场,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到财务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确定中标结果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提货时,标的物发生±1%变化的,投标方应无条件服从。
5.确定中标单位后,当天签订《购销合同》。
6.中标单位在合同约定期内拉运完毕,拉运时间服从轴承公司要求。未在规定期内完成,每拖延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拒),按实际发生天数顺延。拉运及拆、装卸时间为我公司正常上下班时间,中午及夜间不准拉运。
7.中标单位付全款后方可提货出厂,装车过程要在轴承公司人员监督下完成。货全部拉完,现场要全部清理干净。
8.中标单位毁约,中标单位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9.中标单位在装运过程中,要按照招标单位子公司的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中标单位人员在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担,招标方概不负责。
10.中标物资只要不超限,应一次性整件拉出厂,不允许在厂内拆分。
11.装车费、吊装费、运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12.招标单位轴承公司责任:
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厂内工作。
监督人必须保证工作时间,运货车不出厂监督人不能离开。
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
负责指导办理出入厂手续。
负责拉运车辆出厂检查,正常上下班拉运,下班时间不准运出厂外。
13.投标保证金与违约责任:
交标书前投标方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具备投标资格,开标后如果没有中标,可无息退回保证金,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物资拉运完毕后无息退还。中标方如果不能履约,投标保证金不退。
14.下列情况视为无效标:投标时投标方没有将报价单密封;投标时未交保证金;投标时未按要求填写投标书,有明显涂改痕迹,且未在投标书涂改处加盖公章或委托人指纹的。
15.投标方对本标书所有内容阅读、标的现场确认后签字,在报价时,将此标书和报价单一同封入信封。
16.投标者出现违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时,招标方即轴承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招标。
17.投标方必须通过网银或电汇向轴承公司账户缴纳相关费用,轴承公司指定打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新疆滚动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路支行营业处
帐号:3002 0193 0902 2115 863
投标报价人已阅读并认同上述条款确认,报价前已到现场看货确认,对所报价款负全部责任。标书与报价单必须一同封于信封内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