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间,沈阳机床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1,920万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评估第二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沈发改投资发[2012]130号)内容,此笔补助为“公司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及产业化项目”获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之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先计入递延收益,待项目完工投产后,按资产使用年限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