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所属分支机构各项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分支机构负责人(会长)在任期内的职务作用,以便于更好的部署、规划发展的任务和方向。实践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会长)轮值形式,目前不适应我会分会的发展。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份起,协会所属分支机构不再实行轮值制度。要从本行业内推荐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专业水平、经营规模、对外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组织协调能力、敢于担当、热爱本行业工作、有事业心、责任心、愿意为会员服务的,推荐出这样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后,作为分会负责人(会长)人选,通过选举产生分会长,每届四年。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