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公告,近日,宝塔实业及济南分公司与新疆金正大工贸有限公司轴承销售合同,公司在质保期内向新疆金正大工贸有限公司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通用产品从到货之日起存放超过一年以后使用的,出现质量问题不做“三包”处理;轧机轴承(支承辊、工作辊主轴承)存放期限超过半年后使用的,出现质量问题应以用户的实际装机记录及到货日期为处理依据;存放超过18个月以后使用的,出现质量问题不做“三包”处理。
该合同生效总金额为3,852.11万元,顺利实施后,将对宝塔实业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此次宝塔实业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形成依赖。(金融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