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4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