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8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对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三、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孙茂竹

       宋晓刚

       刘长华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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