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聘任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许世栋先生、张增岐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而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许世栋先生、张增岐先生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许世栋先生、张增岐先生的聘任,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孙茂竹

       宋晓刚

       刘长华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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