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新闻网4月19日讯(记者 季建荣 实习记者 黄玉环 仲瑶卿)嘉善,作为浙江省无油轴承行业集中产地之一,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涌现出一批像“浙江双飞轴承有限公司”等这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协会租赁车间从事违法生产 背后尽是同一负责人
而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显现出一些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近日,浙江双飞轴承有限公司就因擅自将车间转租给嘉善县干窑轴承协会,并非法从事电镀生产而遭到当地群众的持续投诉,同时投诉人还强调,嘉善县干窑轴承协会的会长即为浙江双飞轴承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浙江双飞轴承有限公司
环保部门查实企业违法 下达处罚决定书
嘉善县环保部门查实:双飞轴承公司长期将一厂房2楼车间以租赁的方式把使用权转手于嘉善县干窑轴承协会,从事电镀生产加工。而双飞轴承公司主要从事无油润滑轴承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生产经营项目中并不包括电镀工艺这一项。
针对双飞轴承的违法行为,嘉善县环保局于2014年3月4日对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电镀车间生产,直至通过环评审批,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依申请公开回复单
群众再投诉:企业生产依旧 环保执法难:处罚有履行周期
处罚是否能让企业警醒?未必!
据投诉人反映,虽然环保部门已经查实企业违法,并开具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但企业生产还在继续。并没有因环保部门的一纸文书而停止生产。
事实真如群众反映的那样?记者采访了嘉善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科长王伟峰。
嘉善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科长王伟峰
王伟峰承认,企业电镀车间确实还在生产。
难道企业可以置环保处罚于不顾?
“环保部门并没有强制执法权。”王伟峰介绍:“按规定,企业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清。但如企业不服处罚决定,还有两个月时间申请行政复议。就算企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们环保部门也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企业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对处罚内容的执行一拖再拖。
作为地方支柱性产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并身兼行业协会会长一职,浙江双飞轴承有限公司负责人非但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在环保违法问题上玩起了老赖心理,能拖则拖。如此“领头”做法,真是一个协会会长该有的态度?
重金属、氰化物等污染物去哪了?
另外,既然企业并不具备电镀工艺生产资质,那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该如何处理?大量含有重金属、氰化物污水、废气去了哪里?
随着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非法排放重金属等污染物超过标准三倍以上的,都将构成“严重环境污染罪”,轻则拘役,重则处3至7年有期徒刑,不再是罚款了事那么简单。
对于浙江双飞轴承公司车间非法从事电镀生产事件,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浙江环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