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亿风电总包合同终止 国电南自打造样板工程愿望落空

发布时间:2013-08-08

        由于项目审批延迟等客观因素影响,国电南自与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2011年签订的17.6亿元的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包协议Z终未能履行。

  国电南自8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冉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签署了《关于终止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协议》。

  公告称,从2011年总包合同签署后,由于尚需等待国家有权部门的核准,该项目一直未能全面启动。直至2012年8月21日该项目才完成核准程序。随着今年8月底合同截止期的临近,南自新能源通过对该合同重新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的实施风险和预计收益存在不可控因素,经与发包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执行上述合同,并且互不构成违约。

  近年来,为了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产品市场激烈竞争,国电南自一直在加快公司的战略转型,由“投资拉动型”发展模式转变为做强主营业务、突出核心专业的“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公司明确提出,在保持传统专业的技术领先和稳步增长基础上,将着重培育六大新兴专业,这其中包括新能源装备与技术及变电站风电太阳能系统集成及工程总承包两大新兴专业。

  作为公司风电场建设工程的突破性项目,2011年7月22日,南自新能源与新疆华冉东方签订了《新疆华冉东方哈密东南部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电力质检、80 台2.5MW 风力发电设备及安装调试、220KV 升压站及场内35KV 送变电工程、设备基础及主控楼施工安装等,总包合同金额高达17.6亿元。

  按照公司设想,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产品与技术等资源优势,在原有风电控制系统、参股风电主机等业务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风电场项目总包。而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电力自动化产品组成一条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公司力争将该项目做成样板工程、标杆工程。

  国电南自称,由于过去2年公司均未将该项合同金额计入当期订货累计额,因此该项合同的终止对公司Z近三年年度订货金额不会造成实质影响。该项目筹备期间产生了前期费用,合计79.32万元,将计入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当期损益。该项目的终止不影响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国电南自同日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1亿元,同比增长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3.3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元。这其中,水电及新能源产业累计订货6.0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3亿元。 在风电自动化业务方面,公司以风电电气自动化与电控自动化为主线,相继中标内蒙古正蓝旗大敖包风电一期总包项目、云南华电大黑山风电项目一期、二期项目、云南莲花山42MW风电项目等。

(来源:中国证券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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