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图]

发布时间:2012-02-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2月2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并于2011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5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700万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网上发行的1,760万股和网下配售的440万股已分别于2011年2月25日和2011年5月25日上市流通。
  截止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为8,70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5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一致对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公司股东承群威、卢亚斌、蒋文华、陈巍承诺:自南方轴承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南方轴承股份,也不由南方轴承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750,000股,占总限售股份数的15.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2月27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4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泰联合就南方轴承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作出承诺的行为。
  4、本保荐机构对南方轴承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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