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轴承钢材产品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将召开

发布时间:2011-08-15
  各省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领导:
  各轴承钢材已获证企业以及将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10号公告) 的规定,2011版的《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自2011年03月01起实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审查部在近期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由于不了解《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新要求,不能按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为了确保企业在申请许可证、迎接审查等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要求,使各生产企业准确把握和理解2011版《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该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批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审查部定于2011年9月上旬,召开全国《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系列文件宣贯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领导讲话,并对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正文部分进行逐条宣讲。
  (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对轴承钢材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审查要求进行逐条宣讲。
  (三)参会企业代表对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讨论、交流。
  二、参会人员
  各轴承钢材已获证企业以及将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派主管领导和申证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参加宣贯会。
  三、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9月04日到9月06日,;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四、其他事项
  为安排会议事务,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08月25日之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并电话确认。
  具体会议安排、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五、会议事宜
  组织单位: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联 系 人:许鹏(13811421112);张俊玲(13910090979)
  联系电话:010-62182864 010-62183128 传真:010-62182864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2011年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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