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07.2-2005《滚动轴承 测量和检测的原则和方法》、GB/T 307.3-2005《滚动轴承 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滚动轴承的主要性能进行了检验。经检验,生产工艺较成熟,生产制造自动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高。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规模偏小、建厂历史较短的中小型企业。
此次抽查共6家企业不合格,其中5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尺寸精度不合格的现象。尺寸超标将导致轴承与主机装配出现问题,甚至无法装配,从而影响轴承的使用。其次,有3家企业的金相组织存在严重缺陷,该问题极易导致轴承失效,使用寿命短,可靠性差,如果用在高速旋转或主机重要部位,严重的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此外有个别产品轴承振动(加速度)值超标。轴承振动值超标是造成主机振动噪声过大的重要原因,如果在噪声要求较小的场所(如家居)使用,会对人产生听觉污染,危害人身健康。
滚动轴承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行业生产集中度低、研发和创新能力低及制造技术水平低的“三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量值传递、检测设备的定期检定等计量基础工作薄弱;三是设备落后,工艺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手段不健全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专业分工细化,缺乏对分供方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对实物质量的监控。
据了解,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山东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将继续对滚动轴承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滚动轴承行业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