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不当利益,东莞商人马某杜撰几个近似“TR”的商标,盗用本公司网站上的车间、生产现场图片、产品外观图等,在某购物网站大肆吹嘘是TR原厂产品,挂羊头卖狗肉,以此售卖自己非法加工的近似产品,在被厂家发现后也毫无收敛之意。为此,公司将之诉之东莞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一审判决对方侵犯TR公司商标权案成立,判定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TR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120000元。并于2019年11月8日由东莞中院终审判决对方侵权事实具在,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世上没有因违规违约行为而不付出代价,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傍名牌的商标也是一样,靠傍得一时好处,必将因傍被制!
接下来公司准备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涉嫌侵权的主体予以查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附一:一审判决书(节选)
附二:终审判决书(节选)
(信息来源:TR轴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