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钢制螺杆作出第六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发布时间:2016-11-29
 
 
  2016年11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华钢制螺杆(Steel Threaded Rod)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IFI & Morgan Ltd. and RMB Fasteners Ltd.在调查期内不存在倾销涉案产品的行为;裁定Zhejiang New Oriental Co., Ltd.加权平均倾销幅度调整为11.07%;同时,美国商务部裁定以下六家企业不适用反倾销单独税率,而适用反倾销普遍税率:兄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Brother Holding Group Co., Ltd.)、JiaxingXi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Zhejiang Heiter Industries Co., Ltd.、Zhejiang Heiter MFG & Trade Co., Ltd.、浙江君悦标准件有限公司(Zhejiang Ju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和Zhejiang Morgan Brother Technology Co., Ltd.。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号为7318.15.5051、7318.15.5056、7318.15.5090和7318.15.2095。
 
  2008年3月25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09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5年5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制螺杆启动本次行政复审,2016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制螺杆作出本次行政复审初裁,本次行政复审的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微信
weixinsao佰联微信平台
微信号码:BL168168
微信
weixinsao轴承通

 

佰联声明
  • 本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我们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其他媒体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 本网编译和自行采编制作的信息,其他媒体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注明:“来源:佰联轴承网”。
  • 本网所有信息敬请投资者谨慎采用,本网不承担因信息失实、滞后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如果本网转载的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029-82491203。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