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5-02-03

  近日获悉,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商标总局审查研究,认定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第7类滚珠商品上的“力星及图”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力星钢球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获认定为驰名商标为力星钢球更好走向化高端市场起到强有力的推进和保护作用,为实现自主品牌化、驰名化,提升品牌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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