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阿根廷取消对中国滚珠轴承反倾销措施

发布时间:2011-01-06
  商务部1月6日消息,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5日通报其根据2010年12月3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第259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滚珠轴承(南共市税号为8482.10.10)排除在原生产部2002第83号及原经济和生产部2006年第405和399号决议涉及的反倾销措施对象产品之外。上述决议于2010年12月30日起生效。
  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5日公布,该国取消对中国滚珠轴承的反倾销措施,并于2010年12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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